关于金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视听评议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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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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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项目名称: 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视听评议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视听评议合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视听评议的编写撰稿需对广播电视节目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合作团队要具备较高的权威性,同时也要熟悉广播电视领域的变化,掌握广电发展的动态,具备较强的专业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合作项目是2020年金华视听评议项目的延续,考虑到团队合作的稳定性、延续性及内部资料的保密性,由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进行服务利于金华视听评议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因合同即将到期,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情况参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 文,符合“(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 条件,综上,专家组认为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9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23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扫描件).pdf
188.4 KB
采购人: 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项目名称: 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视听评议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视听评议合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视听评议的编写撰稿需对广播电视节目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合作团队要具备较高的权威性,同时也要熟悉广播电视领域的变化,掌握广电发展的动态,具备较强的专业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合作项目是2020年金华视听评议项目的延续,考虑到团队合作的稳定性、延续性及内部资料的保密性,由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进行服务利于金华视听评议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因合同即将到期,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情况参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 文,符合“(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 条件,综上,专家组认为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9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23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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