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金龙客车清洁楼管理外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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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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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金龙客车清洁楼管理外包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THXM057
项目名称:金龙客车清洁楼管理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龙客车清洁楼管理外包服务,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内容,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从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经营范围信息的打印页);或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需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提供经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场地等,并愿意接受采购方考察和监督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①不少于1台的装卸叉车(载重量不小于3T)(自用或租赁),需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牌照。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装卸叉车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复印件,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及近一年内检验报告(加盖公章,原件备查)。②其他拟投入设备清单如下: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1 装卸爪机 1吨 1 废品2 打包机 30吨 2 垃圾、废纸3 打包机 160吨 1 废纸皮4 运输车辆 1.5吨 5 废品5 运输车辆 16吨 1 垃圾注:投标人拟投入设备不少于上述清单,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设备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复印件或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6、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有效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8、投标人书面承诺现场拟投入人员不少于10人,并为企业员工购买雇主责任保险,保额不少于80万;9、投标人需提供一般固体废物最终流向证明(与最终处置单位签署的委托合同);10、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述两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判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8层8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最低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厦门城建支行
账 号:4100024519200015486
3、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
①不少于1台的装卸叉车(载重量不小于3T)(自用或租赁),需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牌照。
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装卸叉车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复印件,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及近一年内检验报告(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其他拟投入设备清单如下:
注:投标人拟投入设备不少于上述清单,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设备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复印件或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金龙路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金龙客车清洁楼管理外包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THXM057
项目名称:金龙客车清洁楼管理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龙客车清洁楼管理外包服务,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内容,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从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经营范围信息的打印页);或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需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提供经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场地等,并愿意接受采购方考察和监督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①不少于1台的装卸叉车(载重量不小于3T)(自用或租赁),需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牌照。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装卸叉车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复印件,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及近一年内检验报告(加盖公章,原件备查)。②其他拟投入设备清单如下: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1 装卸爪机 1吨 1 废品2 打包机 30吨 2 垃圾、废纸3 打包机 160吨 1 废纸皮4 运输车辆 1.5吨 5 废品5 运输车辆 16吨 1 垃圾注:投标人拟投入设备不少于上述清单,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设备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复印件或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6、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有效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8、投标人书面承诺现场拟投入人员不少于10人,并为企业员工购买雇主责任保险,保额不少于80万;9、投标人需提供一般固体废物最终流向证明(与最终处置单位签署的委托合同);10、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述两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判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8层8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最低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厦门城建支行
账 号:4100024519200015486
3、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
①不少于1台的装卸叉车(载重量不小于3T)(自用或租赁),需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牌照。
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装卸叉车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复印件,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及近一年内检验报告(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其他拟投入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装卸爪机 | 1吨 | 1 | 废品 |
2 | 打包机 | 30吨 | 2 | 垃圾、废纸 |
3 | 打包机 | 160吨 | 1 | 废纸皮 |
4 | 运输车辆 | 1.5吨 | 5 | 废品 |
5 | 运输车辆 | 16吨 | 1 | 垃圾 |
注:投标人拟投入设备不少于上述清单,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设备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复印件或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金龙路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