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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采购机关车辆维修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采购机关车辆维修服务
(招标编号:hczb-2023-56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采购机关车辆维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概况:新疆分行机关共有汽车13辆,其中:1辆23座丰田柯斯达客车、2
辆丰田4700 越野车、7辆红旗H7轿车、1辆红旗H9轿车、2辆别克GL8 商务车(具体详细
参数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采购机关车辆维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采购机关车辆维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3.3 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二类
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招
标活动;
3.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3.8 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预算金额:66.00万元/3年(年预算费用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3.3 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二类
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招
标活动;
3.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3.8其他说明: 1.与招标入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
至19:30(北京时间)
4.2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 室
4.3 方式:
现场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
车维修经营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
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信用中国”网页截图(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复
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留存)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
1505 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
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11:00,地点为新疆乌
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
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9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人:李斌、周惠、肖洁、赵利
联系方式:0991-2629781、18097782413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991-2629781、1809778241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
地 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9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32443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324430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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