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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超低能耗改造示范项目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FJ0400G230616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超低能耗改造示范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佳发改环资【2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清洁取暖奖补资金、清洁取暖配套债券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超低能耗改造示范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市政养护中心办公楼、行政中心1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等。
2.3项目规模:超低能耗改造:1、市政养护中心办公楼维修屋面 254.96 平方米,外墙保温 1487.09 平方米,外墙安装碲化镉玻璃 440.44 平方米,更换外窗 314.42 平方米,更换外门 12.03平方米,安装智慧能源系统 1 套,安装热回收新风机组 1 套,安装空气源热泵系统 1 套,新建地下消防泵房及水池 160 平方米,购置柴油发电机组 1 套,购置消防控制室设备 1 套。2、行政中心 1 号楼(会议中心)更换屋面 1514.05 平方米,外墙保温 1446.94 平方米,外墙安装碲化镉玻璃 594.48 平方米,更换外窗 641.55 平方米,更换外门 103.75平方米,安装智慧能源系统 1 套,安装热回收新风机组 1 套。3、行政中心 5 号楼维修屋面 1324.21 平方米,更换外墙保温(含部分外墙粉刷)3683.51 平方米,外墙安装碲化镉玻璃 748.76 平方米,外墙安装轻钢龙骨铝板 2934.75 平方米,更换外窗 818.93 平方米,更换外门 86.24平方米,安装智慧能源系统 1 套,安装热回收新风机组 1 套。4、行政中心 6 号楼维修屋面 1138.26 平方米,更换外墙保温(含部分外墙粉刷)3179.12 平方米,外墙安装碲化镉玻璃 533.76 平方米,外墙安装轻钢龙骨铝板 2645.36 平方米,更换外窗 792.36 平方米,更换外门 48.00平方米,安装智慧能源系统 1 套,安装热回收新风机组 1 套。
节能改造:1、行政中心 4 号楼维修屋面防水 2726.50 平方米,更换外墙保温 11902.58 平方米。 2、行政中心 7 号楼维修屋面防水 2726.50 平方米,更换外墙保温 11902.58 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5监理服务期:2023年07月1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计108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49.8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或以上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6月16日17时00分至2023年06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投标单位如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第二批)》整改不合格企业名单中,其投标资格将予以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
7.2开标时间为2023年07月0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8. 其它: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8.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8.4按照《佳木斯市招标投标领域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佳木斯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佳木斯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1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授权E-mail:junangzhaobiao@163.com
监 督 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4-6715112
邮    箱:jmszbb@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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