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家镇白坪村至安徽璜田连接线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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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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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投标人提出。投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活动。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姜家镇白坪村至安徽璜田连接线工程施工 | ||
项目编号 | A3301270160280024001231 | ||
招标人 | 名称 | 淳安县姜家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 | 浙江施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河南和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郑州高新开发区莲花街 11 号 | ||
资质等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法人 | 任耀才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蔡彪 |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号 | 豫241181833735 | ||
中标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
服务期要求 | 施工期 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
质量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
让利幅度 | / | ||
相关业绩 | 证明对象项目经理 | 河南和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前召至七锅山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项目发包人) | 巴林左旗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办公室 |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交工验收时间:2021年12月18日 内容:实际建设里程2.39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排水防护工程及交安设施工程等。 |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 ||
证明对象项目经理 | 蔡彪 | ||
项目名称 | 宜阳县贫困村及脱贫任务重非贫困村提升工程-土地整理项目(一期)花果山大桥引线至下龙段改建工程 | ||
担任职务 | 项目经理 | ||
建设单位(项目发包人) | 洛阳天康实业有限公司 |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交工验收时间:2021年06月,内容:路线长度1.125km,建设里程1.125km。路基挖方6044.9m3,填方38283.5m3,沥青混凝土路面21151.5m2;全线新建桥梁18.02m/1座,D100mm圆管涵1道,D800mm圆管涵2道,D300mm 圆管涵2道,平面交叉共5处,其中与等级道路平面交叉2处,等外道路平面交叉3处。 |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 ||
否决投标情况 ; | 杭州航升建设有限公司 | 否决原因 | 该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路面工程。 |
否决依据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2.第(4)款,第一信封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 ||
浙江锦圣建设有限公司 | 否决原因 | 该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项目经理未提供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
否决依据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2.第(6)款,第一信封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 ||
湖州赛威建设有限公司 | 否决原因 | 该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盖章)不清晰、不可辩。 | |
否决依据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1 ;2.1.3 第(1)款,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不予通过。 | ||
丽水市嘉胜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否决原因 | 该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仅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未提供财务能力承诺书。 | |
否决依据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2.第(3)款,第一信封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 ||
浙江昊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否决原因 | 该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函内容未填写。 | |
否决依据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1 2.1.3第(1)款,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不予通过。 | ||
浙江丰逸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否决原因 | 该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第二信封投标函。 | |
否决依据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1 2.1.3第(1)款,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不予通过。 | ||
浙江鸿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否决原因 | 该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合同用款估算表。 | |
否决依据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1 2.1.3第(1)款,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不予通过。 | ||
公示期限 | 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28日 | ||
监管部门 | 名称 |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 |
电话 | 0571-64812679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投标人提出。投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