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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加工仓储厂房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XZQ-CG-CS-2023049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加工仓储厂房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弘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昭亭南路宣城亚夏汽车商城10幢309室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加工仓储厂房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加工仓储厂房建设项目。新建约1600平米钢构厂房。实施地点为五星乡沟村村具体详见施工方案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夏阳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42257

五、评审专家名单:秦慈洲、田泽刚、周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203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人民政府、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人民政府、宣城市宣州区思佳花园北15栋6楼,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人民政府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思佳花园北15栋6楼
邮箱: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3.com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pdf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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