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基本信息
省份 | 云南 | 城市 | 昭通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的规定,受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的委托对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YNJS2023-12。
2.3服务内容:
2.3.1保证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餐人数约4240人餐饮供应的食堂运维管理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
A包: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一楼和二楼汉族食堂委托服务。
B包: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三楼汉族食堂和四楼回族食堂委托服务。
2.3.2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学生服务中心委托服务由此项目A包和B包中标方共同经营,具体事宜在开标和评标结束后,甲方和中标方协商确定。
2.4服务期限:一年。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A包和B包。
2.7 管理费用: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营业额的5%的费用作为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于垃圾处理、清运,化粪池清理,食堂设备购置及维护维修,由采购人按收支两条线规范使用。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②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于2022年成立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查询结果若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以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供应商查询结果若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以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3年06月 21日09时00分至 2023年 06 月28 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00元,售后不退。
4.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4:00 至 14:30 (北京时间,下同);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3 年07 月11日14 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供应商须对其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重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32 6017 0282
邮箱:zhzb77@126.com
招标人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的规定,受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的委托对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YNJS2023-12。
2.3服务内容:
2.3.1保证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餐人数约4240人餐饮供应的食堂运维管理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
A包: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一楼和二楼汉族食堂委托服务。
B包: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三楼汉族食堂和四楼回族食堂委托服务。
2.3.2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学生服务中心委托服务由此项目A包和B包中标方共同经营,具体事宜在开标和评标结束后,甲方和中标方协商确定。
2.4服务期限:一年。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A包和B包。
2.7 管理费用: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营业额的5%的费用作为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于垃圾处理、清运,化粪池清理,食堂设备购置及维护维修,由采购人按收支两条线规范使用。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②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于2022年成立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查询结果若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以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供应商查询结果若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以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3年06月 21日09时00分至 2023年 06 月28 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00元,售后不退。
4.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4:00 至 14:30 (北京时间,下同);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3 年07 月11日14 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供应商须对其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重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32 6017 0282
邮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