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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惠元大厦906等房产公开招租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出租资产明细

序号

房屋坐落

建筑
面积

招租期限

竞租
底价

竞租
保证金

加价
幅度
元/㎡/月

出租用途

房屋格局及车位位置

是否有优先承租人

交付时间

(㎡)

(㎡/月)

(元)

1

惠元大厦906单元

163.86

4年

48元

48871.7

1

办公

按现状交付



最终以交付日期为准

2

惠元大厦1501单元

136

4年

51元

43097.5



办公

按现状交付



最终以交付日期为准

3

惠元大厦地下室1号车位

1个

4年

780元

7170

25

车位

按现状交付



最终以交付日期为准

4

长青路171号店面

51.97

4年

198.2元

64003

1

商业

按现状交付



最终以交付日期为准

5

长青大厦四楼402至405单元

1566.66

4年

45元

332307.5



住宅或办公

按现状交付



最终以交付日期为准

 
二、竞租保证金缴交时间与报价地址
1、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日期:截至2022年8月12日17:00,以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形式缴交,并以银行受理章的时间为准。
2、报价提交时间:截至2022年8月16日下午14:40。
3、公布报价时间:2022年8月16日下午15:00开始。
4、提交报价及公布报价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3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B座17层1706室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部。
三、出租条件
1、房产递增情况及履约保证金
(1)长青路402至405单元、惠元大厦906、1501单元及长青路171号店面房屋租金递增率:均为第2年租金不递增,第3年起租金单价在第2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4年租金单价在第3年租金基础上递增4%。 
(2)长青路402至405单元、惠元大厦906、1501单元及长青路171号店面房屋履约保证金:均为所租赁房屋末年三个月租金。
2、车位递增情况
(1)惠元大厦1号车位租金递增:均为第2年租金不递增,第3年起月租金递增25元/月,第4年月租金递增25元/月。
(2)履约保证金:均为所租赁车位末年三个月租金。
3、租金缴交方式
(1)房屋租金均按季度支付,除首期租金外,此后每期租金应在每季度起始日前的十日内支付。
(2)车位租金缴交方式按半年支付,除首期租金外,此后每期租金应在每半年起始日前的十日内支付。
4、房屋及车位出租用途
(1)房屋用途对承租意向人经营范围要求:承租方必须从事与房产使用性质相适应的行业,不得从事不健康业态,租赁期内不得转租、转让。
(2)车位用途对承租意向人使用要求:承租方必须用于停放标准小轿车,不得堆放杂物,租赁期内不得转租、转让。
5、经营要求:房屋承租意向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写明经营业种。承租期内不得改变经营业种及使用性质。
6、装修免租期情况:
(1)长青大厦四层402至405单元装修优惠期为6个月,优惠期间租金减半。
(2)惠元大厦906、1501单元、长青路171号店面、惠元大厦地下室1号车位装修优惠期:无。
四、其他费用
(1)长青路402至405单元、惠元大厦906、1501单元、惠元大厦地下室1号车位及长青路171号店面除租金以外,若有相关物业管理,需每月向该房屋归属物业管理单位缴交物业服务费、日常专项维修金,具体金额以该房产/车位物业管理单位的收费通知为准。
 五、长青大厦402至405单元、惠元大厦906、1501单元及长青路171号店面竞租资格要求
1、(个人)竞租人为个人的,需个人良好征信,具体需要提供的竞租资料,按招租规则中第四条的第3点的竞租文件内容提供。
2、(单位)竞租人为单位的,需具备个体工商户或者法人商事主体资格的单位,具体需要提供的竞租资料,按招租规则中第四条的第3点的竞租文件内容提供。
六、惠元大厦地下室1号车位竞租资格要求
1、(个人)竞租人为个人的,需是惠元大厦业主或已承租我司惠元大厦写字楼的现有承租户,或者本次参与竞租惠元大厦906、1501单元意向承租个人,需要具备个人良好征信,具体需要提供的竞租资料,按招租规则中第四条的第4点的竞租文件内容提供。
2、(单位)竞租人为单位的,需具备个体工商户或者法人商事主体资格的单位,具体需要提供的竞租资料,按招租规则中第四条的第4点的竞租文件内容提供。
七、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本次竞争招租
拖欠特房集团及所投资企业租金累计2次及以上、与特房集团及所投资企业有诉讼、纠纷、擅自转租等解约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个人或单位。
八、风险提示
1、意向承租人竞租前,应自行提前查看本次招租房产及车位现场。
2、长青大厦4楼402至405单元不得拆分,按现状出租,需整体竞租。
3、若因原承租人未能及时腾退租赁房屋或因收回的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或者其他非招租人原因致使招租人无法向新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或双方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招租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意向人不得以此向招租人主张任何赔偿或违约责任。 
4、若承租意向人中标后,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要求退回竞租保证金的,视同其主动放弃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租人对上述情况应有充分了解,并请熟阅招租资料。招租文件见附件(招租规则、竞租人承诺函、廉政承诺书、报价单、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1)竞租人须完全接受本次招租的《房产公开招租规则》方可参加竞租。 
(2)竞租人须根据本次招租的《房产公开招租规则》要求同时满足所有竞租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租规则》),方可获得本次标的房产公开招租的竞租资格。
附件,招租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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