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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23地块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23地块项目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23地块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020-410173-70-03-0663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配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23地块项目供配电工程。
2.2 项目编号: HKG-JS-20230603801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郑港六路)以南、凌风街(郑港三街)以东。项目总占地面积65200.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8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00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8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补充说明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中标人负责协调所有内外部关系、配电工程的系统测试、高低压检测、组织交工验收,直至通电运行,负责配电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送电手续的办理,质保服务,相关费用自理。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工    期:12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并通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3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7月12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1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28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塔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hxzxzbbc@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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