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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雅镇吐曼(16)村连栋大棚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阿合雅镇吐曼(16)村连栋大棚建设项目(二期)已经由乌发改批 [2023]1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什县林业和草原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合雅镇吐曼(16)村连栋大棚建设项目 (二期) 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8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乌什县
    2.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68.648亩。新建连栋大棚24座,其中:地块一,建筑面积221.988亩: 地块三346.66亩,结构形式均采用轻钢结构。(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292723061900095001001
阿合雅镇吐曼(16)村连栋大棚建设项目 (二期) 施工标段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0日 11时0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19】41 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3.根据 2022 年 3 月 1 日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 http://117.145.109.21:9090/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乌什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乌什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领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乌什县新城路农业综合大楼
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健康路阿克苏供电公司集资楼1栋1单元101室
邮编:
843400
邮编:
843000
联系人:
巴哈尔古丽·尼亚孜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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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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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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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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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4737011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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