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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蓝山屯河型材有限公司南厂区出租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XJGE-2023-0605-CG-001(招标文件编号:XJGE-2023-0605-CG-001)
二、项目名称:新疆蓝山屯河型材有限公司南厂区出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昌吉市恒皓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昌吉市
中标(成交)金额:132.0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昌吉市恒皓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以最高价出租(产权证:昌市国用(2009)第20090683)的宗地及部分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以下标的物:1阶段:50%库房面积(4988.92平方米)+室外场地(144926.89平方米);2阶段:100%库房面积(9977.83平方米)+室外场地(144926.89平方米)。      以最高价出租(产权证:昌市国用(2009)第20090683)的宗地及部分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以下标的物:1阶段:50%库房面积(4988.92平方米)+室外场地(144926.89平方米);2阶段:100%库房面积(9977.83平方米)+室外场地(144926.89平方米)。      竞租人竟租价不得低于起租价底价(起租价万元/年)。      三年      1.目前乙方租赁的一阶段是一半的库房面积,为满足现有租赁方的使用需求,需要将库房进行硬隔离,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次租赁的标的物为工业用地和库房,库房为钢结构厂房,消防等级戊类,只能存放同等类别的物资。乙方如生产需要,可以对厂区消防实施进行建设和改造,但必须经甲方同意且符合当地政府相应法规和政策要求,产生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得将投入的消防设施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3.厂区内现在成活的树木需要进行灌溉,以确保树木完好;道路要确保现有租赁方的正常使用,上述树木和道路因因乙方原因导致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赔偿。(详见谈判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江丽、赵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980号文标准下浮7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26944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年(其中50%库房各52万元/年,室外场地28.06万元/年)
公示期: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要求:以单位名义举报的,举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事项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否则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蓝山屯河型材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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