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北沧州盐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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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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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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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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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国网河北沧州盐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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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4996001001 | ||||||||||||||||||||||||||||||||||||||||
招标内容: | |||||||||||||||||||||||||||||||||||||||||
国网河北沧州盐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河北沧州盐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设计已由盐山县行政审批局以盐审批能源备字[2023]0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山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山县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网河北沧州盐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位于沧州市盐山县平安大街与迎宾大道交口西南侧,主楼建筑地上9层,建筑面积7628.06㎡,附属楼地上2层,建筑面积1422.22㎡室外设备用房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 139.60 ㎡,合计总建筑面积9189.88㎡。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服务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1 09:00至2023-06-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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