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山第二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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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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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编号 | 皖H4—2023—073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潜山第二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安徽省潜山第二中学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 | |
公示时间 | 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6日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王先生 | |
监督人员 | 操先生 | |
中标(定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立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8650058.19元 | |
工期 | 210个日历天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张红平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212113576 项目技术负责人:张伟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中标(定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利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8649968.55元 | |
工期 | 210个日历天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王玲玲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222211316 项目技术负责人:查小平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中标(定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易思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8649756.16元 | |
工期 | 210个日历天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储瑞英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182189093 项目技术负责人:朱祖蔚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中标(定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万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8649875.27元 | |
工期 | 210个日历天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程庆节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222209262 项目技术负责人:储丽萍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中标(定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颖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2元 | |
工期 | 210个日历天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储芳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212125574 项目技术负责人:纪晓兵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备注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中标(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示 |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222967777 | |
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5222967777。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89536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