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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布线系统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连云港市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布线系统项目(招标编号:SSFJBX-ZY-2023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布线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661415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司法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 元,连云港市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布线系统项目施 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连云港市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布线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连云港市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布线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 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 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已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 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见格 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 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原件;(见格式)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 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 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 2、地点:中瀛国际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8 楼);3、方式:各供应商报 名时必须凭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必须为 项目负责人)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每 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8 楼)报名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4、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8 楼)编制要求:本项目须提供书面投标文件,整套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 U 盘 一份,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8 楼),各供应商需注意下列事项:本项目须进行二轮报价(最终次)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 保持电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无法联系到委托代理人,视为供应商放弃二轮报价(最终报 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七、其他
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 U 盘一份。
2.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 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 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司法局
地 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8 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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