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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典镇花园路(中心路-南环路)、横四路(花园路-纵二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2023-LDZ-HYL、HSL-SG)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李典镇花园路(中心路-南环路)、横四路(花园路-纵二路))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编号:2023-LDZ-HYL、HSL-SG)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李典镇花园路(中心路-南环路)、横四路(花园路-纵二路)建设工程 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广陵区交通运输局 以 扬广交(2023)41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扬州市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花园路起点为中心路,向南延伸,终点至南环路,道路全长491.310m,道路规划红线标准宽度20.0m,设计速度定为30Km/h。
横四路起点位于花园路平交西侧,沿规划路线向西,终于规划纵二路平交东侧。现横四路已建段(三圣路-花园路段)实施终点桩号为K0+281.000,故本次设计起点桩号为 K0+281.000,设计终点桩号为 K0+462.141,路线全长 0.181km。
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项目招标设一个标段,即2023-LDZ-HYL、HSL-SG。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交安、绿化等施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工期:150日历天。暂定自2023年7月25日~2023年 12月2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信息为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 (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等现象发生,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诚信系统。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悦来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联系人:陈刚、魏水苹
电话:0514-87880356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29日17: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023年7月18日上午10:00时整。
具体程序为:
1)投标人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网站,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报预约并交纳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交纳相应标段的费用,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完成预约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1365371193。已添加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8日上午10:00时整。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8.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5818219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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