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新增助航标志与桥梁警示标志设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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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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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JS23TP003(招标文件编号:JS23TP003)
二、项目名称:桥梁新增助航标志与桥梁警示标志设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欧维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卜年大街25号
中标(成交)金额:17.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州市欧维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 桥梁新增助航标志与桥梁警示标志设置项目 | 北江白土大桥、京珠高速大桥及百旺大桥(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当地的施工条件,制定安全相关保障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2.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定期,特别遇台风、暴雨、汛期时,对标识设施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如发现标识牌出现画面破损、污迹、显示不全、褪色、字体残缺、画面空白等导致影响品牌形象情况时,成交供应商应在3天内重新喷画或制作,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果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质保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实施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5)《关于印发航道养护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水发[2010]756号; (6)《广东省航道局航标维护管理办法》; (7)《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 (二)规范文件和技术标准 (1)《航标灯光信号颜色》(GB12708-1991); (2)《内河助航标志》(GB5863-93); (3)《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4)《内河交通安全标志》(GB13851-2019); (5)《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 (6)《广东省航道局航标质量标准》; (7)《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8)《内河航标技术规范》(JTS-T181-1-202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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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韶关航道事务中心浈江航标与测绘所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路4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阳光康地A幢第二层商铺(邮编:512026)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sgjsgscg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