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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2023年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整改项目(一期)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平昌县2023年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整改项目(一期)平昌县2023年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整改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6-511923-04-01-495365】FGQB-02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川投资备【2306-511923-04-01-495365】FGQB-0239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四川秦巴明颐自然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平昌县兰草、土兴、大寨、白衣、佛楼、涵水、龙岗、石垭、青凤、笔山、元石、界牌、望京、喜神、镇龙等乡镇。    
2.3 项目规模: 平昌县兰草、土兴、大寨、白衣、佛楼、涵水、龙岗、石垭、青凤、笔山、元石、界牌、望京、喜神、镇龙等整改新增耕地。共计整改新增耕地目标面积564.93公顷。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   11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1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0-10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和工程电子招标咨询师(提供带二维码可验证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2、拟任项目人员(4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注:(1)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2)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项目业绩的认定:2020年9月30日(含)前,在具体项目的比选活动中,申请人应提供业绩委托合同、中标(选)通知书等文件,以PDF文件格式上传到比选系统中,接受项目业主审查确认;2020年9月30日后,在具体项目的比选活动中,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应当是已录入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t.sc.gov.cn/ 业务系统栏目中的业绩信息,未录入的业绩在比选审查时不予认可。同时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供有系统业绩信息截图、业绩委托合同、中标(选)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PDF 文件格式上传到比选系统中,接受项目业主审查确认; 2.所有提供在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资料及证书都应符合相关条例条规;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时间至截止时间段内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诚信分截图)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必要证明文件);4.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人员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系统代理人员栏截图为准;5.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的人员、业绩数量提供资料,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且资料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06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03日08时00分至  2023年07月06日08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四川秦巴明颐自然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2023年07月03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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