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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教育局新建乐昌市新城中学项目清表工程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新建乐昌市新城中学项目清表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5号省五建商住小区B座第四层(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HZ-2023-020
项目名称:新建乐昌市新城中学项目清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51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51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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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筑工程
新建乐昌市新城中学项目清表工程
1(项)
详见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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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完工,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施工工期内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所属行业”)。 (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工商个体户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以上(含叄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①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②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4))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在本单位所在省份的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且不少于1人。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至 2023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5号省五建商住小区B座第四层(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方式:报名材料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报名或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5号省五建商住小区B座第四层(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5号省五建商住小区B座第四层(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报名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前来报名的,应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应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报名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报名。
3.供应商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
(二)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保证金。
(三)本项目监管部门:乐昌市财政局
(四)采购人受理质疑联系事项
联系部门:乐昌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讯地址:韶关市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昌市教育局     
地址:韶关市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5号省五建商住小区B座第四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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