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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第二中学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索引号 014387904/2023-00479 组配分类 工程招投标
发布机构 建湖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6-30
文号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建湖县第二中学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湖县第二中学消防系统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预审,合格后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建湖县第二中学
2.建设地点:建湖县第二中学校园内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合 格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工程规模: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一个。
8.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2.2万元
9.付款方式:工程付款分期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工程合同总价的40%(扣除未实施的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经教育局审计办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70%,质保期二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投标的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信誉要求:
5.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n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5.4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7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5.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条款。
5.9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联合体和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7.其他要求:
7.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7.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7.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
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
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7.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7.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6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7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7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现金现场缴纳,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无息退还。
四、报名须知
凡自愿参加本工程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派代表到建湖县教育局212室(卫健委南楼212室)报名,报名时须委派本企业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资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盖章)到教育局212室报名办理相关手续获取工作量清单。
五、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10日上午9时,教育局3003室。开标时,带齐有效资质证书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信材料原件不与标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装订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一起密封。
本工程项目评标采取最高限价下,有效、合理价为中标价。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有效标排序的第1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依法确定中标人。
①最高限价:为保证投标单位有合理利润,依据项目清单的子项内容、利润率的高低,由评委在开标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②成本价:为避免投标单位恶意低价竞争,保证工程质量,规定成本价,低于成本价的为废标。成本价计算公式:最高限价×K1值(K1值6个:70%、71%、72%、73%、74%、75%)。K1值在标书收齐后,由投标单位推代表现场抽取。
③中标价:在最高限价与成本价范围内的有效标中(有效标大于1即可),取加权平均值×K2算得评标基准价(K2值6个:90%、91%、92%、93%、94%、95%),高于或等于此值的报价中标。若所有投标价均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K2值由投标单位推选代表现场抽取。
中标者,恶意拖延工期或不能履约完成施工任务,将没收履约保证金,所在企业纳入教育系统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良记录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承接业务。
六、现场踏勘与其他要求
招标单位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状况、如有忽略或遗漏等,招标人不予认可,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一切安全责任。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由于本工程为改造工程,中标单位认真排查现场,需维修改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实施,最终工程量按实结算),购买的消防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并确保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消防第三方检测及验收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配合和提供相关资料手续的,由建设单位牵头落实)。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09909
招标监督电话 0515-80695318、0515-8623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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