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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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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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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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孟村回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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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5017001001 | ||||||||||||||||||||||||||||||||||||||||
招标内容: | |||||||||||||||||||||||||||||||||||||||||
孟村回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孟发改农经[2023]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 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孟村回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5. 质量标准:合格 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孟村回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并具有在本单位近三个(3-5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7、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30 09:00至2023-07-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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