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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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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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3年-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2年、 预算金额 1,4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3年-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经竞争性磋商,于2023年5月24日、6月1日开标,均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医疗废物(HW01)是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是城市固体废物的一种,需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目前,距离平潭较近的福州辖区内仅有两家医疗废物集中公司,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和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发出《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的函》(闽深海环发〔2023〕34号)表示暂不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因此,目前福州市辖区范围内具有相应资质且生产且满足要求的只有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青圃岭村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临湖7路2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郑雅丹
联系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
联系电话: 0591-23163498
六、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表.pdf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表.pdf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2023年06月29日
采购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3年-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2年、 预算金额 1,4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3年-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经竞争性磋商,于2023年5月24日、6月1日开标,均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医疗废物(HW01)是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是城市固体废物的一种,需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目前,距离平潭较近的福州辖区内仅有两家医疗废物集中公司,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和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发出《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的函》(闽深海环发〔2023〕34号)表示暂不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因此,目前福州市辖区范围内具有相应资质且生产且满足要求的只有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青圃岭村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临湖7路2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郑雅丹
联系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
联系电话: 0591-23163498
六、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表.pdf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表.pdf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2023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