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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融媒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融媒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编号:HHYHMZ-2023-06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融媒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融媒
体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融媒生产平台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并出具阶段性和最终成
果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融媒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融媒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持有中级及以上职
称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30日08时00分到2023年07月06日17 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蒙自市天马路海怡佳园小区8-1号商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天马路海怡佳园小区8-1号商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YHMZ-2023-0601
项日名称: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融媒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8.00
最高限价(万元):8.00
采购需求为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融媒生产平台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并出具阶段性和最终成
果文件。(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甲方需求,同时按计划时间安排完成各节点的工作内
容并出具相应阶段和最终成果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申请人(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
的产品;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
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持有中级及以上职
称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02:00至05: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天马路海怡佳园小区8-1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天马路海怡佳园小区8-1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天马路海怡佳园小区8-1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02:00至05: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天马路海怡佳园小区8-1
号商铺)领取相关资料。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
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锦华路口新闻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7569280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山水人间小区湖泉外滩8幢5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28945886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自负责人) P>W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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