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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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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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监理 | |
项目编号 | AHYG-20230043 | |
标段名称 | 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监理 | |
标段编号 | AHYG-20230043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泊车大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2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26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的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 | 220374.0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胡善兵 | |
证书编号:JGJ1438302 | ||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公路工程专业 | ||
工期 | 工程工期约90个日历天,承担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誓节镇2022年农村联网路、县乡道升级改造、安防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时间:2022-9-25;2、2020年蕉城区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监理,时间:2020-9-6;3、2018年定远县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二期)施工阶段监理03标工程,时间:2019-10-15。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虹桥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的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 | 222659.0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李鹏飞 | |
证书编号:JGJ1940256 | ||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公路工程专业 | ||
工期 | 工程工期约90个日历天,承担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合肥至南京高速公路安徽省周庄至陇西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第二驻地办,时间:2019年12月9日;2、京台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方兴大道至马堰段改扩建工程第二驻地办,时间:2019年12月9日;3、济祁高速寿县三觉互通连接线,时间;2019年12月13日。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淮北市淮海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的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 | 214550.0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葛杨 | |
证书编号:20200904834000001834 | ||
证书名称: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工程工期约90个日历天,承担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杜集区小东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道路应急抢险工程施工监理,时间:2021年1月22日;2、2021年烈山区乡村振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古饶镇蔡四路大何中心路古四路(蔡四路秦集桥一濉刘路大何)、大何(贾家后何)村路、赵集集东路、太山路(蔡四路小赵小学一宿州西外环)监理,时间:2021年12月18日;3、2022年烈山区农村养护提升工程(x015赵河路大修K1.2-1K2.627、 、Y014谷阳路大修K3.1-K5.064、r011古蔡路中修R1.6-R9.711)监理,时间:2022年10月31日。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