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_XYJAUEJCA23030010201全国实施项目中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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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_XYJAUEJCA23030010201全国实施项目中选人公示 创建日期: 2023-06-27 09:15:51 是否终止: 否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_XYJAUEJCA23030010201全国实施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_XYJAUEJCA23030010201全国实施项目(项目编号:09-02-04D-2023-D-A10775)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否决参选情况
1.上海微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提供自2018年5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的有效业绩合同,累计份数不足2份且累计金额不足50万元,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2.★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18年5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设备安装服务类)的业绩合同,累计份数不少于2份且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不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业绩要求”及响应性评审“★条款偏离情况”被否决。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接收邮箱: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9.cn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27日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_XYJAUEJCA23030010201全国实施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_XYJAUEJCA23030010201全国实施项目(项目编号:09-02-04D-2023-D-A10775)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序号 | 服务内容 | 中选人 | 中选人数量 |
1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_XYJAUEJCA23030010201全国实施项目 | 北京金泰智博科技有限公司 | 1 |
否决参选情况
1.上海微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提供自2018年5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的有效业绩合同,累计份数不足2份且累计金额不足50万元,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2.★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18年5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设备安装服务类)的业绩合同,累计份数不少于2份且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不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业绩要求”及响应性评审“★条款偏离情况”被否决。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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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接收邮箱: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9.cn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