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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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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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恭城瑶族自治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3531001001 | |||||
招标人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外立面、屋面、道路、雨水、污水、楼梯间改造等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26日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6月2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29日 | |||||
预中标人 | 联合体 | 牵头人: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广西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广西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9元 | |||||||
工期 | 12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吴远翔(注册编号:桂245202100014;身份证号:452424*******00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劲杨(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10296; 身份证号:452424*******10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排洪东渠致远路排水工程,(2)临桂新校区53#、54#、55#宿舍楼及地下公共停车库 奖项:/ 诚信综合评价分: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自治区92.99 ;桂林市一等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9576343.68元 | |||||||
工期 | 12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蒋思宇(注册编号:桂245202102695;身份证号:450302********05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秦晓枝(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2952; 身份证号:450323********274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奖项:/ 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6.2;桂林市一等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9046420.88 元 | |||||||
工期 | 12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雷丽姣(注册编号:桂245141863301;身份证号:431122********382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荔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0172; 身份证号:450323********27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 奖项:/ 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82.49;桂林市三等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正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被项目锁定,该公司投标文件无效。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82141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