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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遴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遴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招标编号:HBHXC-2023ZB-0530)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遴选项目:
中标人:湖北兴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湖北兴和安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100%
中标费率:100%
中标人:湖北坤鑫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100%
二、其他:
服务类
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遴选项目
采购需求: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公共照明设备的巡视、维护、检修、改造(检修工作不含高 压线路、电源和控制设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设备被盗、外破的恢复,以及所有设备表面 的清洗保洁和防腐除锈工作,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各类设备的迁移、改造和恢复建设工作。备 注:该项目分为 6 个区域,入选 3 名中标人,根据中标排名划分区域,详见第三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 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 年 6 月 26 日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 5 号万通大厦 803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 年 6 月 3 日
3、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 5 号万通大厦 808 室)。
4、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符合 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温农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 5 号万通大厦 808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286237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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