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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宝鸡市检察院南门台阶和花坛修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JNXDDLFW-【2023】0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检察院南门台阶和花坛修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其它补充事宜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正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原公告中七、其它补充事宜中①各供应商使用 CA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报名成功回执单,在规定发售时间段内各供应商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于2023年 6 月 26日至2023年 6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信息,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更正为:①各供应商使用 CA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报名成功回执单,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①各供应商使用 CA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报名成功回执单,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②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③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诺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413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宝鸡诺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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