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海分校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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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南京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3年宁海分校维修改造项目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宁海中学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2023年宁海分校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8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6-NJLB-C2023-0029
项目名称:2023年宁海分校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00万元
最高限价:133.16万元
采购需求:2023年宁海分校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
(1)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8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
方式:参与竞争磋商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8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购买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7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8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8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宁海中学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林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8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宁海分校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8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6-NJLB-C2023-0029
项目名称:2023年宁海分校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00万元
最高限价:133.16万元
采购需求:2023年宁海分校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
(1)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8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
方式:参与竞争磋商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8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购买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7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8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8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宁海中学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林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8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