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天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菜坝水厂至高捷水厂第二管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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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四川 | 城市 | 宜宾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菜坝水厂至高捷水厂第二管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叙州区天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QDZ202306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菜坝水厂至高捷水厂第二管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第一章 比选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章 比选须知
现更正为:
第一章 比选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
第二章 比选须知
其余内容不作更正。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宾市叙州区天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坤泰路7号附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QDZ202306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菜坝水厂至高捷水厂第二管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第一章 比选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章 比选须知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0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收费的依据为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转账方式账号如下: 名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重庆银行两路口支行; 170101040003840 |
12 | 比选保证金 | 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作为无效响应。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名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重庆银行两路口支行; 170101040003840 交款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17时00分(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比选保证金退还: 1.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第六章五、退还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2.未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且缴纳足额代理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
现更正为:
第一章 比选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
第二章 比选须知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0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收费的依据为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转账方式账号如下: 名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 170101040003840 |
12 | 比选保证金 | 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作为无效响应。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天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宜宾农村商业银行长沙支行; 88150120059674940 交款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17时00分(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比选保证金退还: 1.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第六章五、退还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2.未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且缴纳足额代理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
其余内容不作更正。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宾市叙州区天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坤泰路7号附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