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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邑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074
二、项目名称:大邑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二段10号 360,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19号 2,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大邑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生产环节 大邑县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检服务,具体抽检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检测指标按照相应年度的《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 (2)抽检内容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抽样产品、批次和检测指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抽样、送样、检测等服务。如被抽样单位要求复检,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复检的相关工作; (4)提交报告时间:抽样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有特殊情况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另行根据需要提交检测报告; (5)供应商按要求提供采样单、封签等,对每个抽检样品统一编号、登记、封存。采集完毕后,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使用专用设备送达。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供应商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送检样品标签不得涉及被抽样单位相关信息; (6)供应商应确保检测结果不得外泄,一旦外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7)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上级部门对采购人的各项考核要求。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规范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标准或规范有更新的,按照最新标准或规范执行。 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由采购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360,0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四川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其他服务 大邑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经营环节 大邑县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检服务,具体抽检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检测指标按照相应年度的《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 (2)抽检内容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抽样产品、批次和检测指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抽样、送样、检测等服务。如被抽样单位要求复检,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复检的相关工作; (4)提交报告时间:抽样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有特殊情况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另行根据需要提交检测报告; (5)供应商按要求提供采样单、封签等,对每个抽检样品统一编号、登记、封存。采集完毕后,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使用专用设备送达。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供应商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送检样品标签不得涉及被抽样单位相关信息; (6)供应商应确保检测结果不得外泄,一旦外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7)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上级部门对采购人的各项考核要求。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规范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标准或规范有更新的,按照最新标准或规范执行。 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由采购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2,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新德、邱琳洋(采购人代表)、孔德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各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费标准*服务年限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6.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012923210200000914[2023]00176。2、监督部门:大邑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8210759。3、本项目采购预算236万元/年 (第1包生产环节抽检36万元/年;第2包经营环节抽检200万元/年)。4、第1包成交供应商: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成交金额(单价):800.00元/批次;第2包成交供应商:四川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单价):990.00元/批次。5、根据供应商实际提供的抽检批次量据实结算,年度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大邑县青霞街道滨河路中段20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8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7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大邑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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