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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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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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ZC2023-002
项目概况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璟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C2023-002;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
采购需求:对中韩示范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3)供应商应出具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1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
(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9 日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为使潜在投标人简化报名程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1577146753@qq.com ,下同),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话通知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邮箱回复报名表,投标人填写报名表后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交纳文件费的回执单回传代理机构邮箱。
3.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下同):2023年3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璟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明珠小区d9-3-1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ZC2023-002
项目概况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璟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C2023-002;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
采购需求:对中韩示范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3)供应商应出具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1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
(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9 日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为使潜在投标人简化报名程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1577146753@qq.com ,下同),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话通知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邮箱回复报名表,投标人填写报名表后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交纳文件费的回执单回传代理机构邮箱。
3.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下同):2023年3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璟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明珠小区d9-3-1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采购人名称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璟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明珠小区d9-3-101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30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对中韩示范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3)供应商应出具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1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 (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3-03-10 08:3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吉林璟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为使潜在投标人简化报名程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1577146753@qq.com ,下同),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话通知为准。 | 文件售价(元) | 50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3-03-21 10:0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3-03-21 10:00 |
地点 | 吉林璟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