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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ZY-ZC-23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桥东区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原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3月02日至 2023年03月08日, 0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4、CA在线办理:(www.hebca.com/cezjc.html),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公开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各供应商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开评标期间各供应商须保持第三方交易平台CA电脑在线,实时关注,按时解锁投标文件,唱标结束对报价签字确认,评标过程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及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如有),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各供应商在公开招标文件下载时或投标函中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对评标过程的问题及时解答,否则视为对评标结果默认。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提前咨询第三方交易平台。 8、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河北子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0 2838 71319、本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现更正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3月03日至 2023年03月10日, 0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4、CA在线办理:(www.hebca.com/cezjc.html),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公开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各供应商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开评标期间各供应商须保持第三方交易平台CA电脑在线,实时关注,按时解锁投标文件,唱标结束对报价签字确认,评标过程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及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如有),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各供应商在公开招标文件下载时或投标函中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对评标过程的问题及时解答,否则视为对评标结果默认。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提前咨询第三方交易平台。 8、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河北子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0 2838 7131 9、本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10、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桥东分局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安大街6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子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茶坊路1号天阳花园小区20号楼8号底商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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