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福唐路新华大楼新增高压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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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福唐路新华大楼新增高压配电工程 (项目名称)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福唐路新华大楼新增高压配电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福建咏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喜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索尔电力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福唐路新华大楼新增高压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暂列金50000元,发包价为497717元 ,K值为8%;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福唐路新华大楼新增高压配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接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400万元以下的送变电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 日至2023年3月8日,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 12时00 分,下午14时 3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上郑村中联城一期1号楼205店面)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 月16 日9时30分00秒,提交地点为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唐路新华大楼,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上郑村中联城一期1号楼205店面,
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
账 号:35701012010090009827
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
用户名: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福唐路新华大楼新增高压配电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地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2 招标公告附件
- 公告.doc (md5:4C553FDFC2FF77AD6443BD88875D6ADB)
发布日期: 2023-03-02 16: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