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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江镇长安村饮水提升工程(五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亭江镇长安村饮水提升工程(五期) (项目名称) 亭江镇长安村饮水提升工程(五期)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福建广得利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湘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兴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亭江镇长安村饮水提升工程(五期)已由亭江镇三资监管中心审核意见书以亭监字(202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亭江镇长安村饮水提升工程(五期)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前完成整改工作,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7.2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仍处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7.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33日至202339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受邀请单位介绍信及指派前来购买标书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核实)到福建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1号天马花园写字楼6层)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形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315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亭江镇惠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三资监管中心公告栏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民委员会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1号天马花园写字楼6层
邮编: 350003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马尾区亭江镇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
电话:0591-83998585
2 招标公告附件


廖秀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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