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南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南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350627]ZBDL[GK]2023001
二、项目名称:南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南靖县旺德隆商贸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新民路150-4号 393,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南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货物类(南靖县旺德隆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农副食品 南靖县旺德隆商贸有限公司 详见技术参数服务表 1 393,600.00 393,6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铭金
评审专家: 郑沛 、 温继峰 、 蔡雅端 、 郭艺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同金额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按合同金额的1.5%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开户名: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账号:41828303756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岳西支行))。请谈判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专家评审费由业主(采购人)支付(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5904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西环路12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岱山村下岱山15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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