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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滨河乡都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精河县精河工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3-03-02 截止时间:
采购商:精河县滨河乡都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精河县精河工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二标段:设计)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精河县滨河乡都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精河县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2日 11:4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07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精河县滨河乡都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精河县友谊南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博乐市南城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概况
精河县精河工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二标段: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CTP2023-001
项目名称:精河县精河工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二标段: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方式: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以上原件核查并提交三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前来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的在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精河县滨河乡都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精河县友谊南路1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南城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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