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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飞路(黄桥大道-黄乌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可研、勘察、设计、BIM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腾飞路(黄桥大道-黄乌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可研、勘察、设计、BIM技术服务)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经投【20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望城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或专项债(以可研批复为准),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可研、勘察、设计、BIM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腾飞路(黄桥大道-黄乌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可研、勘察、设计、BIM技术服务)
2.2项目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
2.3项目概况:腾飞路(黄桥大道-黄乌大道)道路工程东起黄桥大道,西接黄乌大道,全长约2km,标准横断面宽46m,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本次招标内容为腾飞路(黄桥大道-黄乌大道)道路工程范围可研服务、勘察服务、设计服务、BIM技术服务。具体项目名称、范围、数量及规模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认文件及行政主管部门调整后的规划批复文件为准。
2.4服务期限:共90日历天,3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可研、勘察服务期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及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施工勘察及相关的设计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纵横地面线测量、相关建(构)筑物测量、既有管线勘探及测量),提交合格的勘察及测量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内容:包括现场调查、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全过程BIM技术服务、设计过程中协调配合与汇报、施工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报批、报建等服务配合工作)。道路交叉口、关键节点近远期结合方案、深基坑、高边坡、海绵城市、红线外道路顺接及水系恢复、相关杆线迁移、绿带(含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分期、分标段施工图;配合发包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及办理有关的报建手续,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1)可研:项目建设的背景、必要性及方案说明、案例分析及发展定位、项目建设与工程技术方案(含近远期方案)、项目建设时序和资金使用情况、申请资金的理由和政策依据研究结论、投资估算清单、经济技术评价、必要的图纸等。完成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相关批复;(2)设计阶段的BIM技术服务;(3)配合招标人完成报规报建、施工过程技术服务等工作。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04月01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之一:(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00 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长度不少于600m的城市主干路或快速路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各一个(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2)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00 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长度不少于600m的城市主干路或快速路的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该业绩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两项服务),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注: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②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④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以下一项执业资格(有效期内):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勘察、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委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2)拟任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拟任可研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6)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按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3月6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 -2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tzgg_1320/(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061859。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望城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路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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