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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溧河综合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南阳市溧河综合治理PPP项目已通过了财政部门组织的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且南阳市财政局以宛财采购13号批准采购计划。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该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南阳市溧河综合治理PPP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采购编号:NZZCCS2018-001
2.4项目概况:溧河综合治理工程对溧河白河大道至东站南路,全长11.67km的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岸坡防护、截污、生态景观等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包括:水利工程、截污工程、生态景观工程(湿地景观和桥梁工程)及相关的征收安置(一期征迁线范围内征地及地上青苗、附属物补偿和专业管线移建费用)、水环保工程。纳入本次PPP实施范围的为溧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8,231.63万元,其中:其中工程部分投资42,326.44万元,征地拆迁投资55,251.58万元,环境保护投资552万元,水土保持投资131.61万元。
社会资本方遴选。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宛政文【2017】84号文件对《南阳市溧河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实施机构协调项目公司与原施工单位协商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即将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变更为项目公司,变更后由项目公司履行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若原施工单位不同意主体替换,可以采用政府方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名义发包人,委托项目公司实际行使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相应供应商。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期限25年(含2年建设期)。
3.2合作内容:采购人将本项目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权授予成交社会资本方设立的项目公司;本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与维护,收取的使用者付费收入不足覆盖成本及合理回报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
3.3项目投资:本项目概算投资额98,231.63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概算总投资的20%、即19,646.33万元,由社会资本方从自有资金中提供,该部分不计取利息;项目概算总投资的80%、即78,585.30万元由项目公司融资取得,融资时经市水利局提请市政府同意,可用经营权的收益权进行质押融资,但融得资金必须用于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3.4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3.5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南阳市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规定的,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4.3 财务要求: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不少于10亿元,净资产额不少于3亿元(以最近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准),以上要求应当提供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4 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至少投资或建设或运营过1例基础设施或市政公用项目。
4.5 信誉要求: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连续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7 央企参与投标的,要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的相关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方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他的获取方式。
(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企业对自己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办理CA数字证书
    供应商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3)报名及资格预申文件下载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预申文件免费下载。
(4)技术咨询电话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获取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1日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9时。
8.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三开标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阳市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南阳市中州路397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5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377- 61176162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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