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郊水厂(二期)工程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二期工程)——澳门路、吉林路给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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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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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北郊水厂(二期)工程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二期工程)——澳门路、吉林路给水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5002836001143001 | ||||
招标人 | 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澳门路(吉林路-西南大道段):拟建 DN1000 给水管,主管道长度 2.73 公里,破除并恢复水泥路 2038 平方米,沥青路面 8075平方米,人行道 1044 平方米,现状绿化 504 平方米;吉林路(澳门路-科态路段):拟建 DN1000 给水管,主管道长度 0.32 公里,破除并恢复水泥路面 913 平方米,沥青路面 189平方米,人行道 119 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3月3日15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3月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9日 | ||||
预拟中标人 | 北海市供水工程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海市供水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柒佰贰拾壹万肆仟捌佰贰拾陆元柒角伍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5 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燕 (注册编号:桂245121224683;身份证号:4505011972****0324) | ||||||
专职安全员 | 蔡如(身份证号:4505021989****0766) 宣润(身份证号:4509231994****776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星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柒佰贰拾贰万陆仟贰佰捌拾陆元玖角肆分 (¥17226286.94 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予 (注册编号:桂 245090908740;身份证号:4528241970****0027) | ||||||
专职安全员 | 黄文(身份证号3604211990****245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柒佰贰拾陆万肆仟贰佰肆拾元玖角玖分 (¥17264240.99 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胜婷 (注册编号:桂245181901181;身份证号:4505211992****7329) | ||||||
专职安全员 | 周济昌(身份证号:4505211980****00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十二中南规划路(规划路至上海路)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http://ggzy.jgswj.gxzf.gov.cn/bh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北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9-2032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