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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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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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
项目编号:23AT13406920012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三包/单锭检测
公开招标转商谈:第一包/细纱吹吸风机,第二包:粗纱管,第四包:锭子,第六包:210细纱管、180细纱管。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月9日
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项目编号:23AT134069200120)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转商谈的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标,最终确定:
第一包:细纱吹吸风机,成交候选人:江阴市凯业纺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第二包:粗纱管,成交候选人:上海东鑫纺织器材厂
第三包:单锭检测,中标候选人:浙江浩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包:锭子,成交候选人:河南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包:210细纱管、180细纱管,成交候选人:浙江三友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杨先生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3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名称: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
项目编号:23AT13406920012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三包/单锭检测
公开招标转商谈:第一包/细纱吹吸风机,第二包:粗纱管,第四包:锭子,第六包:210细纱管、180细纱管。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月9日
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项目编号:23AT134069200120)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转商谈的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标,最终确定:
第一包:细纱吹吸风机,成交候选人:江阴市凯业纺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第二包:粗纱管,成交候选人:上海东鑫纺织器材厂
第三包:单锭检测,中标候选人:浙江浩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包:锭子,成交候选人:河南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包:210细纱管、180细纱管,成交候选人:浙江三友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杨先生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3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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