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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3年高新区锅炉废气专项监测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我局拟以公开比选方式,对“2023年高新区锅炉废气专项监测服务”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二)本项目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台次,最终服务费用据实结算,合同总价不超过44万元。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项目地址:成都高新区
(五)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部署,按照《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等要求,开展高新区锅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烟气黑度排放监测。
(六)监测内容及要求:
1、监测项目及频次
为做好2023年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我局拟按各街道办提供的锅炉名单和高新区三瓦窑子站1公里内的锅炉名单开展废气监测,合计233台锅炉,具体监测名单以甲方指定为准,在2023年12月31日前,对其中三瓦窑子站1公里范围内的锅炉于春、秋冬各开展一次废气监测,其余指定的锅炉全年开展一次监测,在完成监测采样后的次月月底前出具监测报告,甲方于2023年7月对乙方上半年监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于2023年12月对乙方下半年监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参考《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考核办法》。
2、合同期限及价格
2.1 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2合同价格:最终服务费用据实结算,合同总价不超过44万元(及按锅炉监测台次数量*中选单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已含增值税的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6】%。
2.3服务费支付方式:乙方完成监测任务后,根据实际完成监测台次进行结算,在2023年7月结算上半年监测费用,2023年12月结算下半年监测费用。
3 环境监测服务费用的支付及违约责任的约定
3.1乙方出具本次监测报告及费用发票后,且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7月和12月支付监测服务费用。
3.2甲方不得拖延监测服务费用的支付,财政资金未下达导致不能支付的除外。
3.3乙方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根据以下约定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3.1若乙方出具任何一起虚假数据监测报告,甲方可以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乙方出具的监测报告不符合编制要求或数据有误(经第三方机构核定)。
3.3.2 若乙方违规向企业收取监督性监测费用,乙方应立即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甲方可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3.3 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监测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若因开展监测工作不规范导致行政复议诉讼案败诉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测服务单位负全责,承担甲方因败诉导致的经济损失。
3.3.4 乙方逾期开展监测工作,且经甲方指出拒不改正的。
二、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期(有效期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能力范围包含《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上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烟气黑度;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九)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 
(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三、公开比选安排
(一)比选程序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10: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比选申请书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668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非现场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交文件和评审定在同一天。 
(二)比选规则
成立由3人组成的公开比选小组对比选申请人的参选文件进行评比,及1名现场监督人员对比选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三)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比,提交参选资料的比选申请人在5家以内的,则全部进入评比环节,比选申请人大于5家的将随机抽取5家进入评比环节。
提交参选资料的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时,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另行发布的公告为准。若延长报名后,提交参选资料比选申请人为2家,则本次2家供应商直接进入评比环节。如提交参选资料比选申请人不足2家,则公开比选程序中止。
四、参选文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承诺函原件
4、报价函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6、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等制定的监测服务方案原件(包括人员配置、安排计划);
7、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仅需提供正本一份)。
五、联络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1.承诺函
2.报价函
3.综合评分表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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