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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兴仁市绿森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受兴仁市薏通达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兴仁市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EPC总承包进行招标,并于2023年03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0220230000N0001001
标段(包)名称:兴仁市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兴仁市绿森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仁市薏通达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23-03-13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兴仁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7.34 报价: 1.设计部分投标报价:400000.00元 ;2.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下浮率):施工(含设备采购)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计量方法计量;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配套文件进行计价,下浮5%。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质量技术监督站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毛忠粉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256151892987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设计单位):博文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盛世玉宇建设有限公司
总 分: 81.05 报价: 1.设计部分投标报价:400000.00元 ;2.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下浮率):施工(含设备采购)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计量方法计量;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配套文件进行计价,下浮5%。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质量技术监督站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谭春兰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258151627529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单位):中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真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7.03 报价: 1.设计部分投标报价:400000.00元;2.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下浮率):施工(含设备采购)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计量方法计量;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配套文件进行计价,下浮5%。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质量技术监督站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赵兴波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253161733219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三中标候选人(设计单位):深圳市广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公 示 期: 2023-03-14至2023-03-1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622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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