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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行业安全标准深化提升专项行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工程机械行业安全标准深化提升专项行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30310001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机械行业安全标准深化提升专项行动竞争性磋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88.8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工程机械行业安全标准深化提升专项行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机械行业安全标准深化提升专项行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向成立5年及以上、具有市级大型工伤预防活
动组织经验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中国(江苏)”网(http://www.jscredit.gov.cn/);
④“信用中国(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
《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11 09:00到2023-03-17 17:00
获取方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于2023年3月11日北京时间09: 00至2023年 3月17日北京时间17:00
通过江苏汇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如不
获取文件,参与磋商将被拒绝。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账户名:江苏汇必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32215183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购买磋商文件
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加
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获取磋商文件打款截图(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现场获取文
件地址:江苏汇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彭园东路中组小区2D-205、305);邮箱获取
文件方式:请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 2360150072@qq.com邮箱,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
发送磋商文件。(在任何情况下服务经办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23 15:00
递交方式:开标时间截止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23 15:00
开标地点:江苏汇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彭园东路中组小区2D-205、305)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P2023031000105
项目名称:工程机械行业安全标准深化提升专项行动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8.8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工程机械行业安全标准深化提升专项行动,本项目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程机械
行业安全标准深化提升专项行动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对30家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开展入企评
估和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工伤预防培训。继续萃取
工程机械行业通用化、标准化安全生产知识点,打造工程机械行业安全课程30门。
6.合同履行的期限:6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向成立5年及以上、具有市级大型工伤预防活
动组织经验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
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
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
风险。
(三)终止磋商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
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
已尽通知义务。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 徐州市云龙区经七路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汇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彭园东路中组小区2D-205、305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236015007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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