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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第二中学寿宁二中信息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福建 城市 宁德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寿宁二中信息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寿宁县第二中学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概况
寿宁二中信息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Y-[XJ]-ND-202303006
项目名称:寿宁二中信息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询价货物服务一览表
询价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采购内容及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1-1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1批
44.6
采购人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注:
1、成交报价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人的允许,成交报价人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全部转包或部分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视为成交报价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成交报价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报价人的报价应包含一切税金、检验、技术服务、所需货物材料、设计、验收等所有涉及的费用,项目范围内后期不增补。
3、报价人必须对其询价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报价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其中: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定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报价人询价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报价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发现,采购人还将取消其合同签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4、本询价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报价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报价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注: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报价人须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至投标截标时间止,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5)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CCC强制认证的,应提供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认证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0)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节能产品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节能认证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
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 03月22日起至2022年 03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幢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邮箱: zbtb666@163.com 
11、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购买询价通知书及招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账    号:35050168814100000239

 
 
12、特别提示
12.1潜在报价人在询价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询价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2.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询价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询价文件的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12.3因询价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2.4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2.5注意后附“询价货物一览表”规定的交货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第二中学     
地址:宁德市寿宁县斜滩镇龙洋街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吴明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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