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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清水岗与水车田水库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二次)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贞丰县清水岗与水车田水库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二次)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清水岗与水车田水库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二次)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贞发改字【2022】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贞丰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贞丰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
    2.2 项目规模:清水岗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共设置防护围栏550m、公路防撞护栏4000m、宣传牌21块、界标21块、交通警示牌38块,事故应急池4座、导流渠4350米、水质监测站1座、蓝靛池生态修复面积5830 m²,新建单户四格净化系统1082套、两联户四格净化系统50套、三联户四格净化系统15套、污水收集池1227座、污水收集管(DN110)24540米。拟在水车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开展河滨生态缓冲带建设和河流入口处的生态湿地建设,共建设生态缓冲带11380 m²,生态湿地3388 m²。
    2.3 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项目经理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且证件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如果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或者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2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兴义市天宸一品2栋4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2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根据《关于修订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黔建建通〔2020〕20号)。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经招标代理公司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应当拒绝其或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其他(兴义市天宸一品2栋405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1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贞丰分局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贞丰县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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