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土壤酸化改良一期项目(实施监督监理、效果评估)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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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漳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土壤酸化改良一期项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土壤酸化改良一期项目(实施监督监理、效果评估)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土壤酸化改良一期项目(实施监督监理、效果评估)
项目编号:0624-2313252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原、李茂涛
项目联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7600347、136850103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7600347、13685010315 联系人:廖原、李茂涛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土壤酸化改良一期项目(实施监督监理、效果评估)(招标编号:0624-231325279)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百分比:合同总价10%。说明:中标人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提交履约保函(保险),未按照规定时间一次性缴纳履约保函(保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无履约保函(保险),则需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若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28天内无息退还。若履约担保期限到期的,承包人需自行延长至担保期限后,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 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3.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土壤酸化改良一期项目(实施监督监理、效果评估)
项目编号:0624-2313252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原、李茂涛
项目联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7600347、136850103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7600347、13685010315 联系人:廖原、李茂涛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1 | 1-1 | 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土壤酸化改良一期项目进行实施监督监理、效果评估及跟踪检测 | 1项 |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项目实施期:1年。 实施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交付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评审,验收合格。 |
二、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土壤酸化改良一期项目(实施监督监理、效果评估)(招标编号:0624-231325279)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百分比:合同总价10%。说明:中标人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提交履约保函(保险),未按照规定时间一次性缴纳履约保函(保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无履约保函(保险),则需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若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28天内无息退还。若履约担保期限到期的,承包人需自行延长至担保期限后,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 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3.72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