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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前村前坂溪清淤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草前村前坂溪清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古塘路72号群兴大厦第一单元三楼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ZZCG[2023]-004
项目名称:草前村前坂溪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9026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9026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合同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1
B021399-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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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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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 响应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至 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古塘路72号群兴大厦第一单元三楼302#
方式:漳州市芗城区古塘路72号群兴大厦第一单元三楼302#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古塘路72号群兴大厦第一单元三楼3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古塘路72号群兴大厦第一单元三楼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邀请竞争性谈判项目,参加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受邀名单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靖城镇草前村民委员会     
地址:草前村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古塘路72号群兴大厦第一单元三楼302#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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