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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阳光小学扩建项目张湾区阳光小学扩建项目(EPC)(HBSY-202303FJ-010001001)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张湾区阳光小学扩建项目张湾区阳光小学扩建项目(EPC)(HBSY-202303FJ-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03FJ-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湾区阳光小学扩建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49号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总面积2160平方米,建筑面积4919平方米,建筑物周边绿化工程756平方米,建筑内容包括新建1栋4层(不包含负一层)的教学综合楼,配套监控系统、给排水、供电系统各1套;场地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工程、消防水池、通风排烟工程、安防工程、边坡治理工程。新增24个教学班,新增1200个义务教育学位。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程材料采购、交工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10
合同估算价:1907.9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以下任意一项目业绩:①单项工程投资规模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单项工程投资规模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③单项工程投资规模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是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投标;(3)联合体双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小学
代理机构:
湖北建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49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55号3幢(1-2)-3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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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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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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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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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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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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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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