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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港区头溪河作业区连接线工程(纬二路)中心试验室TXH-ZXSYS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江苏 城市 淮安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淮安港区头溪河作业区连接线工程(纬二路)中心试验室TXH-ZXSYS标段
采购单位 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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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港区头溪河作业区连接线工程(纬二路)HAQ-TXH-ZXSYS标段中心试验室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港区头溪河作业区连接线工程(纬二路) 已由 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淮发改审字〔2023〕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 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对HAQ-TXH-ZXSYS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接京杭运河东堤淮江公路,终点接233国道,路线长约5.4公里,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兼顾城市主干路(远期规划),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兼城-A级。实施双向两车道,路面宽16.5m,路基宽18m,断面形式为2×3.75米行车道+2×4.5米硬路肩+2×0.75米土路肩,在道路北侧距路基边缘外侧设置单排污水管道,道路两侧设置边沟排水,同步实施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和监控设施。
路面结构为:上面层4cmSBS改性沥青玛蹄脂混合料SMA-13+下面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Sup-25+基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路面总厚度 66cm。
建安费约12000万元。
2.2 计划检测服务期:
项目开工至完成交竣工验收(计划2023年4月30日开工至2024年6月30日完工)。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即HAQ-TXH-ZXSYS,招标范围为承担委托人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混合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包括取样),督查施工、监理等各方试验检测工作,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查、报告,配合省、市、县主管部门和委托人进行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负责日常试验检测及工程管理工作等,按照委托人要求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建设单位委托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项目。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涵盖公路和材料、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涵盖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3)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1个建设单位委托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2)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可以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7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2年3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8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有资产关联或与其有隶属关系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相关资料,但需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206元平台服务费。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淮安区宏信大厦9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淮安瑞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深圳路12号上成发展大厦7楼
联 系 人:王强
电 话:0517-83871996
8、其他
8.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2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3月16日14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4时00分。
8.3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14 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5 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本工程的招标人为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使用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的账号发布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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