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小吃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招标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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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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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沙县小吃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递交时间:2023-03-16 10:03
递交时间:2023-03-16 10:03
文件编号 | E3504270401100209003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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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3-29 09: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2,8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135,15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3-03-29 09: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沙县小吃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条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3点: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1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人; 水电施工员:1人 现更改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1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人; 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人:三明市沙县区金兴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6日 |
递交时间 |